標志(logo,又寫作標識),是生活中人們用來表明某一事物特征的記號。它以單純、顯著、易識別的物象、圖形或文字符號為直觀語言,除表示什么、代替什么之外,還具有表達意義、情感和指令行動等作用。
關于標志的起源說法眾多,其中比較廣泛一種說法,其可以追溯到上古時代的"圖騰"。因為當時人們對自然的認知度相對狹隘,每個部落氏族都選用一種認為與自己有特別神秘關系的動物或自然物象作為本氏族或部落的特殊標記(即稱之為圖騰)。如女媧氏族以蛇為圖騰,夏禹的祖先以黃熊為圖騰,還有的以太陽、月亮、烏鴉為圖騰。最初人們將圖騰刻在居住的洞穴和勞動工具上,后來就作為戰爭和祭祀的標志,成為族旗、族徽。國家產生以后,又演變成國旗、國徽。
到了近現代公共標志、國際化標志開始在世界普及。隨著社會經濟、政治、科技、文化的飛躍發展,到現在,經過精心設計從而具有高度實用性和藝術性的標志,已被廣泛應用于社會一切領域,對人類社會性的發展與進步發揮著巨大作用和影響。一門新興的科學--"符號標志學"應運而生已。
根據標志不同表現形式大致可分為品質標志、數量標志和屬性、特征的標志;如按照標志變異情況則分為兩大類不變標志和可變標志;根據基本組成因素,標志又可分為文字標志、圖形標志和圖文組合標志。
現代人們提起標志想到更多的是商業標志或者說企業標志。
企業標志不僅僅是一個圖案,而是要創造出一個具有商業價值的符號,并兼有藝術欣賞價值。標志圖案是形象化的藝術概括。設計師須以自己的審美方式,用生動具體的感性形象去描述它、表現它,促使標志主題思想深化,從而達到準確傳遞企業信息的目的。
關于
商業標志設計書面規定要求滿足識別性、領導性和同一性。其中同一性源自調研分析、要素挖掘、設計開發和標志修正。
而實際設計創作則是主客觀統一協調對本商業或者說企業審美和內涵的一種表達,亦為見仁見智集思廣益之創作。
創意過程復雜,表現形式簡易。logo設計可以說是所有設計中簡單到復雜的一類設計。